上周末,丰台某小区发生一起电动车爆燃事故,导致停车棚一排车被烧毁,现场画面触目惊心,而类似事故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事实证明,电动车下了楼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抵达了安全地带。
这些年,因电动车上楼频频引发火灾事故,“人车共处”的环境更放大了事故损失。因此,从国家到地方相继出台规定要求电动车下楼,并大规模推进集中充电设施建设。重拳出击,硬件补位,上楼充电乱象得到一定遏制,但就现实来看,电动车下楼只是减少隐患的第一步,后续管理又提出了新问题。比如,有的小区建了桩但没顶没盖,雨淋日晒更易发生电池爆燃;有的车主插上电就不闻不问,长时间充电可能导致电池发烫并短路。如此种种,都埋藏着新的安全隐患,甚至可能挫伤车主推车出楼的积极性。
隐患从楼内转移到楼外,这不算解决问题。下了楼的电动车,更要管好。从现实来看,上述情况更多发生在一些老旧小区。充电设置改造主要靠社区、物业等单位自筹自建,或临近社区共建共享。“众人拾柴”、多头建设,意味着管理责任较难“确权到人”,定期维护、日常巡查、风险监测等服务也容易“跑冒滴漏”。况且,管理并非一句话,而是需要人财物力的长期投入,老旧小区补齐设备已不易,维护运营又该谁来管?虽说物业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可大量老旧小区的物业能力只够提供打扫卫生等基本服务。一来二去,就让安全风险“晾”在了楼外头。
作为灵活便捷的代步工具,电动车是许多人的出行工具,而安全更是广大市民的基本诉求。这个意义上,相关部门必须把电动车管好,而且要一管到底,从场地选取、资金筹集到后期管理系统筹划,让车下得了楼,下了楼也安全有序。在这方面,已经有地区探索出了自己的办法。比如大兴区黄村镇,着眼管理力量捉襟见肘,街道与物业牵头向第三方购买服务,利用“人防+物防+技防+物联网+保险”的系统化管理,成功解决电动车“丢、散、乱、差”等管理弊病。相关部门加强谋划,基层单位主动作为,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才能一起管好这件安全攸关的小事。
目前,本市已启动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明确年底前所有社区、农村建成集中充电设施。这无疑是一个好的开始,善于从个案中举一反三,把后续管理问题一并考量,一定能共同把好事办出好效果。(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