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科技厅(委、局)、科协,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业务主管协会、委属(管)医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推广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人民群众提高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能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学健康知识、享健康生活”的氛围,决定于7—12月举办“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0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宣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中国科协。
(二)承办单位。
健康报社。
(三)支持单位。
中国文明网、新华网、健康中国政务新媒体平台、国家卫生健康委合作媒体平台提供媒体支持。
二、作品推荐主题
(一)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相关主题。
(二)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素养相关主题,如卫生习惯、环境卫生、合理用药、科学就医、戒烟限酒、合理膳食、心理健康、科学健身等。
(三)癌症防治相关主题。
(四)儿童青少年健康相关主题,如视力健康、预防肥胖、脊柱健康、防范意外伤害等儿童保健及常见疾病防治。
(五)老年人健康相关主题,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以及老年健康管理健康促进等。
每个作品限报一类主题。
三、征集作品类别
(一)表演类。包括演讲(参演选手限1名)和舞台剧(歌舞、小品、相声、情景剧等适合舞台表演的节目,参演选手2人及以上)。上述两类作品均以视频形式报送,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画面质量优,可供后续传播使用,为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
(二)视频类。包括公益广告、微视频、动漫、长视频、电视栏目等。要求作品画面质量优,构图合理,字幕及配乐得当,可供后续传播使用,为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公益广告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分钟。微视频、动漫不超过5分钟。长视频时长为5分钟以上。电视栏目单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剧集总数不超过30集。
(三)音频类。包括健康科普专题音频、广播剧、有声书等。要求音质清晰,完好无损,为WAV、MP3等格式。音频、广播剧单个作品时长建议不超过20分钟,有声书单个作品时长建议不超过40分钟。
(四)图文类。包括科普图书、科普文章、手册折页、海报等。科普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应为正式出版物,文字为中文简体,聚焦百姓关心的健康话题,要点突出、形式新颖、设计美观,有较强的传播价值,且应具有原创性。丛书应为全部出版完成的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科普文章需以文字形式上报,不超过2000字,需附刊载页面图片或者刊载网址链接。手册折页、海报等需上报JPG格式文件,海报尺寸要求为60cm*80cm。
(五)网络账号类。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及健康科普传播机构建立的健康科普类微博、微信公众号,提供健康资讯、科普知识、政策解读等健康信息以及在线健康服务,不含个人公众号。同一名称微信公众号既有服务号又有订阅号的,选择一个参与评选。作品需上报名称及二维码,并介绍其运维情况、亮点成绩、所获荣誉,文字800字以内。
四、时间进度
(一)组织动员和作品上报(2020年7—8月)。各省份鼓励本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协会、学会、媒体、健康相关企业等积极参加,指导相关单位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页面报名;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业务主管协会、委属(管)医院组织好本系统、医院参赛。鼓励各省份优先推荐2019年—2020年省级健康科普大赛优秀作品。各类作品上报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零时。
(二)省级初审和网络展示(2020年7—9月)。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报送本省审核联络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后台开通账号成功后,可凭借指定账号登陆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管理后台,对本省上传的各类作品的科学性、政策性进行审核。各省份应在活动启动后每周定时审核作品,初审截止日期为9月7日零时。9月15日前提交参与复赛作品表单。各省复赛作品数量不超过上报作品总量的20%。9月15日—30日审核通过的作品将在健康中国微信小程序接受网络投票,同时在新华网、健康中国政务新媒体平台等进行展示。
(三)专家复审和终审(2020年10—11月)。10月20日前组织专家对各省份报送复赛作品进行复审,确定入围作品名单。11月20日前完成终审遴选出各类优秀作品名单。
(四)发布名单和总结交流(2020年12月)。12月20日前发布各类优秀作品名单和入围作品名单,根据各省份以及相关单位报送作品情况及获奖情况,公布优秀组织单位,举行总结交流活动。
五、注意事项
(一)大赛将组建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代表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组建大赛评委会,由相关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媒体代表、网民代表等组成,评委会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推荐作品进行评分。
(二)参赛作品要严格符合征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将自动取消参赛资格。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报送作品的科学性、原创性,报送作品数量不设上限。
(三)参赛作品以健康科普为主,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鼓励采用地方特色、地方方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呈现。
(四)表演、视频、音频、图文类参赛作品的创作时间应为2019年6月之后,网络账号类作品创作时间应为2019年6月之前(即正常运行1年以上)。
(五)表演类作品内容需经过相关业内专家对科学性、趣味性审核,并在公开场合进行过讲解、表演。视频、音频类作品需已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台、流量网络传播平台播出及发行并有一定的传播量。
(六)参赛作品要求原创,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提供的内容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作者或演讲者承担法律责任,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大赛组委会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所有报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报送作品均视为获得报送和制作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大赛组委会享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将参展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相关的宣传展示,不向投稿者支付相关费用。
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报送作品的单位及作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联系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 张博 王冀
联系电话:010-68791549,68792399
联系人:健康报社余运西 王丹
联系电话:010-64621108,64621359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0年7月17日